取保候审
2018年6月17日 西安取保候审律师 http://www.gcrqbhsls.com/
取保候审是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,对
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施行的
强制措施中的一种。人民法院,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下列人员可令其
取保候审:
(1)可能判处
管制、
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(2)可以判处
有期徒刑以上
刑罚,采取
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3)依法应当速
逮捕,但患有严重疾病的;
(4)依法应当
逮捕,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
(5)拘留后需要
逮捕但证据还不充足的;
(6)已被羁押,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,适用
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的。
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
执行。被羁押的
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以及受托律师有权申请
取保候审。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
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。保证人须与本案无关,并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,享有政治权利,
人身权利不受限制,以及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。